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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延迟入学问题
日期:2025-03-14 来源: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:
留言人
留言时间 2025-03-13
信件主题 子女延迟入学问题
信件内容

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的,对口鲁巷实验小学,正常今年九月入学一年级,但因各种原因,小孩不能正常入学,想办延迟入学,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?提供给谁?时限要求是多少?

回复单位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
回复时间 2025-03-14
回复内容

尊敬的市民:您好!您的诉求已收到,经了解,您主要反映:您孩子户口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,房户一致对口鲁巷实验小学,2025年9月幼升小,因孩子身体健康原因想申请缓学,咨询相关流程。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第十一条“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收并完成义务教育”。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、少年,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可缓学,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。关于孩子的缓学问题请在指定审核点由招生老师核实条件,按招生规定审核。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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