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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2025年度“双随机”抽查计划
日期:2025-04-27 11:14 来源: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 字号: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2025年度“双随机”抽查计划

序号

计划名称

抽查对象

抽查事项

检查内容

检查方式

查主体

抽查比例

实施时间

1

污染源日常环境的监管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对污染物排放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、排污许可证执行和申领登记、放射性污染防治、非道路移动机械、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重点源100%;一般源全年按在编在岗人员1:10比例抽取。

每季度各抽查1次

2

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落实情况监管

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建设项目的所属单位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落实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2020年以来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为重点,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%不得重复抽查。

4-11月

3

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

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

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行政检查

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按照全区联合“双随机”检查文件比例执行。

4-11月

4

重型柴油车监管

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企业

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政检查

查验车辆排放阶段,对车用尿素使用、污染控制装置和OBD诊断系统、仪表盘排气报警灯和OBD报警灯点亮等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每年80%

1-11月

5

VOCs治理设施监管

未纳入限制类、淘汰类技术治理设施的单位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对单一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污染物排放、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;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、保存台账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每年50%

4-6月

6

涉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的企业和单位的监管

涉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生产、使用、销售、维修、回收、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

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、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行政检查

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氟氯烃(HCFCs)年度生产配额、使用配额(100吨及以上)和使用备案(100吨以下)情况;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;含ODS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,ODS回收、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;副产四氯化碳(CTC)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;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根据实际,自行设置抽查比例

4-11月

7

汽车维修企业监管

汽车维修单位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对喷涂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情况和露天喷涂行为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国控点周边汽修单位100%;其它汽修单位10%

4-11月

8

重点涉气企业监管

涉及废气旁路的涉气企业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对重点涉气企业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情况,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,安装在线监控系、铅封及备用处置设施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100%

7-9月

9

碳市场重点控排企业监管

纳入全国、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

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检查

对碳市场重点控排企业碳数据质量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100%

4-11月

10

成品油储运销领域油气回收监管

涉气企业

对车用油品生产、销售、运输、储存企业的检查

储油储气库、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、气罐车等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重点监管单位80%,

一般监管单位50%。

1-11月

11

市政工程监管

城镇污水处理厂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每年30%

4-11月

12

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监管

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

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

对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监管

现场检查、书面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每年20%

4-11月

13

辐射安全监管

核技术利用单位

对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立的行政检查

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每年50%(含Ⅱ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50%)

4-11月

14

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

从事医疗废物收集、运送、贮存、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

对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检查

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根据实际,自行设置抽查比例

4-11月

15

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监管

全市涉“一废一库一品一重”企业

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

对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情况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、环境风险防范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100%

4-11月

16

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

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

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

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日处理能力≥100吨100%;100吨≥日处理能力≥20吨每年20%

4-11月

17

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监管

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涉水工业企业

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

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处理等情况的检查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每年10%

4-12月

18

船舶水污染防治监管

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、武汉化学品洗舱站

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

接收、转运、处置含油污水、废矿物油(残油废油)等情况的检查。

现场检查

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分局

每年60%

4-11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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